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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族樂器常按什麽分類?

中國民族樂器常按演奏方式分為“吹、拉、彈、打”4大類。中國民族樂器主要分為吹奏樂器、彈撥樂器、打擊樂器、拉弦樂器這四種。中國民族樂器,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僅從已出土的文物可證實:遠在先秦時期,就有了多種多樣的樂器。這些古樂器向人們展示了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創造力。

1、吹奏樂器

中國吹奏樂器的發音體大多為竹制或木制。根據其起振方法不同,可分為三類:

第壹類,以氣流吹入吹口激起管柱振動的有簫、笛(曲笛和梆笛)、口笛等。

第二類,氣流通過哨片吹入使管柱振動的有嗩吶、海笛、管子、雙管和喉管等。

第三類,氣流通過簧片引起管柱振動的有笙、抱笙、排笙、巴烏等。

2、彈撥樂器

中國的彈撥樂器分橫式與豎式兩類。橫式,如:箏(古箏和轉調箏)、古琴、揚琴和獨弦琴等;豎式,如:琵琶、阮、月琴、三弦、柳琴、冬不拉和紮木聶等。彈奏樂器除獨弦琴外,大都節奏性強,但余音短促,須以滾奏或輪奏長音。彈撥樂器壹般力度變化不大。在樂隊中除古琴音量較弱,其它樂器聲音穿透力均較強。

3、打擊樂器

中國民族打擊樂器品種多,技巧豐富,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根據其發音不同可分為:

(1)、響銅,如:大鑼、小鑼、雲鑼、大、小鈸,碰鈴等;

(2)、響木,如:板、梆子、木魚等;

(3)、皮革,如:大小鼓、板鼓、排鼓、象腳鼓等。

中國打擊樂器不僅是節奏性樂器,而且每組打擊樂群都能獨立演奏,對襯托音樂內容、戲劇情節和加重音樂的表現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打擊樂器在中國西洋管弦樂隊中也常使用。

4、拉弦樂器

拉弦樂器主要指胡琴類樂器。其歷史雖然比其它民族樂器較短,但由於發音優美,有極豐富的表現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藝術水平,拉弦樂器被廣泛使用於獨奏、重奏、合奏與伴奏。拉弦樂器大多為兩弦少數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

大多數琴筒蒙的蛇皮、蟒皮、羊皮等;少數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少數是扁形或扁圓形如:馬頭琴、墜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優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剛勁、歡快、富於歌唱性。

擴展資料

先秦時期的樂器,見於文獻記載的有近70種。僅在《詩經》壹書中提及的即有29種,打擊樂器有鼓、鐘、鉦、磬、缶、鈴等21種,吹奏樂器有簫、管、塤、笙等6種,彈弦樂器有琴、瑟等2種。

由於樂器品種的大大增加,於是在周代時產生了根據制作樂器的不同材料而分為: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稱作“八音”分類法。

在湖北隨縣曾侯乙大墓的地下音樂殿堂中,保存了124件古樂器。無論是重達五千多斤的樂器巨人——64件編鐘,或是在造型、制作和彩繪都很精致的鼓、排簫、笙、瑟等,都向我們揭示了春秋戰國時中國音樂文化高度發展的狀況,它是中國古代樂器光輝創造的見證。

自秦漢以來,又不斷湧現出新樂器。如秦時出現了壹種新型的彈弦樂器——“百姓弦鼗而鼓之”。弦鼗是壹種圓形音箱、直柄的琵琶,後至漢代發展成四弦十二柱的“漢琵琶”,又稱“阮鹹”。

在中國樂器發展史中,值得註意的是拉弦樂器的出現大大晚於打擊樂器、吹管樂器和彈弦樂器。據文獻記載,唐代(公元618—907年)才出現以竹片軋之的“軋箏”和“奚琴”(在宋時作“嵇琴”)。

宋時的嵇琴用馬尾弓拉奏,並出現了“胡琴”的名稱。如宋沈括在他的《夢溪筆談》中雲:“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如怨單於。”自元代之後,在奚琴、胡琴的基礎上發展成各種類型的拉弦樂器。

中國的“吹、打、彈、拉”四大類樂器,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新中國成立後,對傳承樂器的音質不純、音律不統壹、音量不平衡、轉調不方便、固定音高樂器之間的音高標準不統壹、在綜合樂隊中缺少中低音樂器等不足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並湧現了許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