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奴隸社會的夏代,舞蹈已由群眾性、自娛性的活動,走向表演藝術。奴隸制時代第壹個統治者夏啟,把歌頌舜的集體舞《韶》作為個人享樂的樂舞,編造了“登天而竊以下用”的謊言。《離騷)中有“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樂以自娛”壹語,揭穿了他的謊言。《竹書紀年》記載了夏啟十年巡狩時曾舞《九韶》於天穆之野。《山海經·海外西經》描繪了夏啟觀舞時的情景:“乘雨龍,雲蓋三層,左手執翳,右手操環,佩玉璜。”《墨子·非樂》中提及古書上說到武觀叛亂的事情時指出:“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將將銘(諸家疑下脫字——引者註)莞磐以方,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章聞於天,天用弗式。”這裏不但談到夏啟以《韶舞》作為個人享樂之用,並創制了《萬舞》,該舞紅火熱烈,旋轉如飛,驚動天地,可以想見當時樂舞奴隸的技藝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商代還有《萬舞》流傳,在《小屯殷墟文字甲編》壹五八中有“乎《萬舞》”的記載,意思是呼喚萬人來跳《萬舞》。後來戰國時的齊康公也喜愛《萬舞》的表演,給萬人以優厚的待遇:“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糟糠。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墨子·非樂》)由此可以推知夏啟的《萬舞》已相當侈靡。
夏末代皇帝桀時的樂舞,較之夏啟在娛樂和享受方面更進壹步。《管子·輕重甲》說:“昔者桀之時,‘女樂’三萬人,晨噪於端門,樂聞於三衢。”《呂氏春秋·侈樂篇》:“夏桀、殷紂作為侈樂,大鼓、鐘、磬、管簫之音,以鉅為美,以眾為觀。”這時奴隸們不但為奴隸主創造了財富,在娛樂方面專為奴隸主表演的隊伍已相當龐大,技藝也相當高超,雖然這種樂舞專供奴隸主享受,但我們也不能忽視樂舞奴隸在舞蹈史上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