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對口單招的政策有哪些,關於對口單招又有哪些是值得關註的熱點。我給大家整理了關於2017年江蘇省對口單招政策,希望妳們喜歡!
2017年江蘇省對口單招政策
1.錄取批次與劃線原則
對口單招錄取分本科、專科兩個批次。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考生誌願和成績等情況,按科目組分別劃定本、專科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的藝術設計技能方向劃定本、專科分數線;藝術類的音樂教育、播音主持、影視表演、舞蹈編導等技能方向僅劃定本科分數線。
2.錄取體制
對口單招錄取工作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招生條件、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原則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3%以內提出調閱考生檔案比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誌願投檔,招生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3.投檔原則及辦法
平行院校誌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誌願?。普通類平行院校誌願投檔的具體辦法是:按考生科目組類別,並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誌願,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壹經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後,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後,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誌願的其他院校。院校服從誌願按照公辦、民辦的順序投檔。
藝術類中藝術設計技能方向的投檔辦法是: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統考成績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音樂教育、播音主持、影視表演、舞蹈編導等技能方向的投檔辦法是: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統考成績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技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
對同分考生的投檔原則是:在投檔時,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專業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後投檔,如仍有同分情況,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其誌願全部投檔。
4.錄取要求
高校錄取新生須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代為錄取,並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
凡已被各類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對口單招和面向中職學生註冊入學錄取。凡已被對口單招或面向中職學生註冊入學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各類普通高校錄取。
江蘇高職單招政策全解讀江蘇高職單招
單招招生是國家授權高職院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壹種方式,必須於高考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無需參加全國統壹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壹高考。單獨考試招生是進壹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機制的試點,是國家高考的組成部分。
學生入校後與統招的學生待遇相同。
對壹些文化課成績不太理想的考生來說,高職單招打破了高考的?壹考定終身?,讓他們多了壹個升學、發展的選擇,也減輕了部分學生的升學壓力。
高職單招和普通高考的區別
A、考試形式不同:前者需參加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聯合測試,後者須參加語文、數學、英語及兩門選修科目的考試。
B、誌願填報不同:前者只可報考壹所學校,後者可報考多所學校多個專業。
高職單招和對口單招的區別
不少考生傻傻分不清高職單招和對口單招,在這兒為大家做個簡單的區分:
A、江蘇高職單招針對的是江蘇省內已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換言之,高職單招的對象是高三學生)
PS:高職單招報考考生學業水平必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4C、技術科目合格(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未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或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測試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須於單招報名開始前,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辦理高考補報名或相關必測科目測試補報名手續。
B、對口單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組成部分,招生範圍及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取得本省學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基本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的應、往屆畢業生。(換言之,對口單招的對象是職高、中專生。)
高職單招報名時間及方式
考生須在2017年1月15日至20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校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每位考生只可報考1所院校。院校於2月25日前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工作。
高職單招考核及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聯合測試的命題、考試和評卷等組織工作。命題依據高中課程標準,各科成績參照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
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安排在3月18日至19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聯合測試安排在3月20日進行,由各市招辦組織實施。
4月10日前,院校發布文化測試成績。對達到報考院校規定的文化成績要求的考生,院校結合自身教學要求和辦學特色,根據在招生簡章中公布的方案,可對考生進行技能考核或面試。對享受免文化測試的考生,院校須進行技能考核或面試。
4月30日前,院校根據文化測試和技能考核或面試結果,按照招生簡章中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後向社會公布。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壹考試。如需參加,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參加。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錄取。
高職單招加分情況
對在學科競賽、技能大賽、創新實踐中有突出表現、有體育藝術特長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制訂相應的照顧錄取政策。凡給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成績優秀考生免文化測試的,院校應提出較高的等級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錄取,所加分值必須與我省招生政策壹致,即: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時可加3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