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色相環是由原色(primary hues),二次色(secondary hues)和三次色(tertiary hues)組合而成。色相環中的三原色是紅、黃、藍色,彼此勢均力敵,在環中形成壹個等邊三角形。
二次色是橙、紫、綠色,處在三原色之間,形成另壹個等邊三角形。紅橙、黃橙、黃綠、藍綠、藍紫和紅紫六色為三次色。三次色是由原色和二次色混合而成。
井然有序的色相環讓使用的人能清楚地看出色彩平衡、調和後的結果。
奧斯特瓦爾德顏色系統的基本色相為黃、橙、紅、紫、藍、藍綠、綠、黃綠8個主要色相,每個基本色相又分為3個部分,組成24個分割的色相環,從1號排列到24號
在24色色相色環中彼此相隔十二個數位或者相距180度的兩個色相,均是互補色關系。互補色結合的色組,是對比最強的色組。使人的視覺產生刺激性、不安定性。相隔15度的兩個色相,均是同種色對比,色相感單沌,柔和,統壹,趨了調和。
色彩像音樂壹樣,是壹種感覺。音樂需要依賴音階來保持秩序,而形成壹個體系。同樣的,色彩的三屬性就如同音樂中的音階壹般,可以利用它們來維持繁多色彩之間的秩序,形成壹個容易理解又方便使用的色彩體系。則所有的色可排成壹環形。這種色相的環狀配列,叫做「色相環」,在進行配色時可以說是非常方便的圖形,可以瞭解兩色彩間有多少間隔。
為了要在色相環上得到等間隔的色相差,先得定出幾種基本的代表色相;即主要色相。
壹般色相環有五種或六種甚至於八種色相為主要色相,若在各主要色相的中間色相,就可做成十色相、十二色相或二十四色相等色相環。
繪制十二色相的色環,是色彩設計的基礎。
色彩設計的初步練習,首先以第壹次的黃(yellow)、紅(red)、藍(blueness )三色為基礎,由此三原色配置組合成十二色相環。
繪制十二色相環的方法與順序如下:
首先,這三種原色的第壹次色,必須采用正確而純粹的原色;即不含任何其它調的純黃、純赤、和純藍。將這三種第壹次色環塗於正三角形之中,黃在頂端,赤和藍各塗於右下及左下兩部位。
其次,在正三角形外畫壹外接圓,再於圓中畫出壹內接正六邊形。由此,內接正六邊型與正三角形之間,便形成三個底邊鄰接正三角形的等腰三角形,如下所示的三種第二次色便完成了。
黃+紅=橙
黃+藍=綠
紅+藍=紫
這三種第二次色,必須細心混合調配,不可偏於任壹種第壹次色。如橙色偏赤或偏黃、紫色偏赤或偏藍都不適合。
其次,是在此圓的外側,畫壹個適中的同心圓,再將兩圓所形成的環等分為十二個扇形,扇形中分別塗上相對位置的第壹次色和第二次色。
最後在餘下的空白扇形中,塗上第壹次色和第二次色混合而成的第三次色,其結果如下:
黃+橙=黃橙
紅+橙=紅橙
紅+紫=紅紫
黃+綠=黃綠
青+紫=青紫
青+綠=青綠
由上所述,就可以設計出正確的十二色環,在這個色環之中,任何色相,都具有不紛亂、不混淆的明確位置。這種色環的色相順序,和彩虹和自然光線分光後產生的色帶順序,完全相同。
這種色環,乃出自現代色學最偉大的教師約翰斯,伊登(Johan-nes Itten,1888~1967)的名著"色彩論"壹書,不但十二色相具有相同的間隔,同時六對補色也分別置於直徑兩端的對立位置上。十二色環的優點是:
初學者可以輕易地辨認出十二色的任何壹種色相;同時,也可以簡單地認出中間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