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番音樂以它獨有的魅力,在漢族民間廣泛流傳近三百年,由於流傳的年代久遠,其間不斷地吸收融會了當地畬瑤古樂、漢劇、祈劇、潮劇、采茶戲、木偶戲、饒平戲等過場音樂或唱腔音樂甚至宗教音樂,不斷充實豐富自己,形成藝術積澱十分深厚和各種不同藝術風格曲調豐富多彩。據稱曲調總數曾多達1000余首,但許多已失傳。至今仍可找到的古“工尺譜”和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搜集、記譜、油印流傳下來的,不到300首;
而如今尚在民間流傳演奏的,更不到百首。它的曲牌大致可分為三類:第壹類是大曲或大牌,如《過江龍》、《梅花三弄》等,是傳統的十番樂曲;第二類是小調,如《紅繡鞋》、《雙扶船》、《螃蟹歌》等,是為打船燈、踩馬燈伴奏的民間小調;第三類是戲曲弦串,如《南、北進宮》、《琵琶詞》、《壹點金》、《小揚州》、《春、夏串》等等。
傳統十番音樂的樂器,主要有笛子、逗管、椰胡、雲鑼、狼串、大小鑼、大小鈸、清鼓等十種。隨著十番音樂的不斷發展與演變,又加進了笙、木魚等樂器。十番音樂的樂器十分古老,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它所使用的獨具特色樂器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應是樂器的活化石。狼串、逗管早在北宋時期我省閩清籍音樂家陳兩所著的《樂書》中便有記載。十番音樂的演奏形式分為坐奏和行奏,其演奏排列位置十分講究。主要是應用於迎神賽會和百姓婚喪嫁娶,以及家宴等民俗活動中。十番音樂的曲牌大多取材人與自然社會的關系,體現壹定的意境,有的還表現了古老的傳說故事。
“閩西客家十番音樂”在閩西城鄉廣泛流傳並深得群眾喜愛。不論城鎮和鄉村,幾乎都有演奏十番音樂的班社,多為業余的自娛藝人組成。長年都有演奏,節假喜慶日尤甚。演奏者大多是商人和當地知識分子,也有少數普通民眾。壹些地區的班社還頗有名氣,如連城的“集賢社”、“集英社”,長汀的“詠霓社”、“風雅軒”、“青雅軒”及新中國成立初期上杭的“上杭民間音樂小組”和永定的“老蘇區國樂團”等。
並湧現出連城的黃花孜、上杭的溫福霖等壹大批著名的民間藝人。“閩西客家十番音樂”除班社和民眾自身演奏外,還延伸到閩西漢劇、木偶戲、古首班和船燈、采茶燈、踩馬燈等漢族民間傳統文藝活動中。上世紀50年代初期,“上杭縣民間音樂小組”演奏的十番音樂名曲《高山流水》,被省遴選赴北京參加會演,得到高度評價並獲獎,成為“閩西客家十番音樂”晉京的歷史上的首次。
閩西客家十番樂隊無論樂手的人數還是使用的樂器都沒有嚴格的規定,壹支十番樂隊壹般少則五到七人,多則十到幾十人不等,演奏形式分坐奏和行奏兩種,掌板者為指揮。笛子引路(主導),文場和武場間隔進行。閩西客家十番音樂處於後繼乏人的境地,急需搶救和保護。
弘揚傳承福州茶亭十番音樂,其價值己遠遠超出了音樂學範疇,它對中華民族的民族學、民俗學、文化比較學、文化傳播學、種族人口學、史學等諸多學科,都是壹筆不可低估的具有探究、保留價值的財富。福建省藝術館民間音樂研究專家劉春曙分析說,十番到了必須搶救的程度是壹種必然。它的節奏、演出模式都與其繁榮時代的生產力相符,與當時人們緩慢的生活節奏協調。在快節奏的現代生活中,十番由繁榮逐漸走向衰落。當然,這種古老的音樂有它傳承的文化價值,需要保護,政府政策的支持是保護十番音樂的強大後盾。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十番音樂經批準列入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6年,福建省龍巖市參與申報的“十番音樂(閩西客家十番音樂)”
福建省福州市參與申報的“十番音樂(茶亭十番音樂)”
入選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入選項目名稱“十番音樂”,傳統音樂項目類別,序號75。
2008年,江蘇省淮安市申報的“十番音樂(楚州十番鑼鼓)”
江蘇省江都市申報的“十番音樂(邵伯鑼鼓小牌子)”
浙江省杭州市申報的“十番音樂(樓塔細十番)”
浙江省遂昌縣申報的“十番音樂(遂昌昆曲十番)”
福建省莆田市申報的“十番音樂(黃石慧洋十音)”
廣東省佛山市申報的“十番音樂(佛山十番)”
海南省海口市申報的“十番音樂(海南八音器樂)”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這是被列入的少數幾個客家傳統民間文化項目之壹,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