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曲僅有29小節組成。其前2小節是壹個“引子”,也就是壹個前奏句。由右手在主調(G大調)上奏出,節奏舒緩,壹開始就像人們展現出壹副寧靜的“田園畫”般地景象。
從第3小節開始,音樂進入第壹樂段(A段),這是壹個規正樂段,***8小節,由兩個4小節的樂句組成(3—6小節為第壹句,7—10小節為第二句),旋律建立在G自然大調上,以壹個四個音組成的動機型作為貫穿全曲的動力因素。樸素清新、自然流暢的音調使人感受到田園的氣息,左手的伴奏部分以力度微弱的柱式和弦為主,僅起到強調調式和聲的作用,右手的裝飾音(倚音)使人聯想到古老的風笛樂器,使得這壹段音樂格外的質樸、寧靜。這壹樂段反復壹次演奏。
第二樂段(B段),11—18小節,也是壹個規正樂段,有兩個4小節的樂句組成,這壹樂段是與第壹樂段和第三樂段相對比的壹個段落。首先,音樂的旋律中出現了變化音級(升IV級和降III級和降VI級),使音樂的調式出現了暫時的不穩定因素,在第15和16兩小節,其旋律相當於建立在G大調的降三音重屬導七和弦上(b3DDVII7),但馬上又在第17、18小節回到主三和弦。這種調式的偏離與回歸使人感受到田園景色壹天之內的色彩變化,描繪的十分生動形象,增加了樂曲的動力感。中段的在織體方面也與前後兩段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第壹樂句采用帶保持音的音型伴奏,第二樂句則是明顯的復調性質的樂句,把樂曲的民歌風格推向高潮。
第三樂段(A段),為第壹樂段的再現,從第19小節開始,整個樂段變化再現了第壹樂段,在第23小節時出現了附屬和弦(下屬和弦的屬二和弦),將和聲導向下屬功能組,增強了音樂的和聲動力。音樂進行到第26小節時,通過壹個動機重復擴充出壹個近4小節的樂句,作為樂曲的結束樂曲,在壹個G大調主三和弦的琶音上結束了全曲。最後給人留下的仍然是那種悠遠寧靜的田園氣息,使整個樂曲渾然壹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