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當佩服這部長篇小說所具有的真實感,讓我有了紀實人物傳記的錯覺。
如此描述並非有意貶低,實在是蘿蔔青菜各有所好。
我不太喜歡嚴肅討論藝術題材的學究氣息,這讓我有壹種難以融入、被排斥的感覺。
先前在網上看到了壹則簡短書評讓我從六年前記到了現在,“月亮與六便士,全文都沒有出現過,人們時常掛在嘴邊那句書評甚至比作品本身更為印象深刻。”
畢竟是大家的作品,好奇心驅使我看完了這部內容與標題毫無關聯的小說(未做任何了解前,無背景純粹閱讀)。
先簡單概述壹下內容,天才英國畫家查爾斯·斯特裏克蘭的壹生。
這本書可分為三個階段,英國畫家作為舒適中產階級的前半生,獨自前往巴黎的過渡期,在小島上找到自己的短暫余生。
這位畫家的前身是壹名不大不小的證劵經紀人,有著相當體面的社會地位,足以過上舒適生活的收入。
不僅如此,他有著壹位聰慧、優雅、出身良好且深愛著他的太太,壹對被太太培育得富有教養、前程似錦的兒女。
可以說,壹個幸福的中產階級所夢寐以求的壹切,他都擁有了。
這樣令人羨慕的生活,可以說可遇不可求,誰也想不到,他會冷酷無情地拋下他人渴求的壹切,獨身前往巴黎學畫。
他的妻子近乎絕望,依靠丈夫養活的她經濟狀況陷入窘迫,備受他人恥笑,如同舞臺上戲耍的猴子。
她苦苦央求“我”前往巴黎勸他回家。
那時的“我”太過年輕,帶著看好戲的心情天真地多管了別人家的家務事。
站在道德的高處審視奚落指責這位親手毀掉幸福家庭的英國畫家。“我”義憤填膺地認為他太過自私冷血,不顧妻子和孩子要如何過活。
直至看到這個沖突點,我才不感到昏昏欲睡。
作為證劵經紀人的他無趣至極,是壹個不懂情趣,對文學不感興趣(他的妻子恰恰相反)的普通中產階級,跟這個階級的蕓蕓眾生並無區別。
但在巴黎街角的壹家咖啡店裏,酌飲著苦艾酒的他是個仁義道德,通通對他無效的粗魯惡棍。
也許是人性中殘缺的惡意占據上風,我不得不誠實地承認,比起高風亮節的正派君子,好奇心更多地還是偏向了極具個性的惡棍。
他是壹個坦坦蕩蕩的惡棍,用粗鄙不堪的嘲諷之言對關心他的人們惡語相向,卻親切熱情地同漠然視之的人們打招呼,拉近距離。
這樣古怪的矛盾,在書中屢見不鮮。
在第壹階段,我最欣賞的人物是查爾斯·斯特裏克蘭的原配夫人。
她並未突破時代對她局限,因為她只是壹個配角。盡管觀念陳腐,骨子裏深信不疑靠男人養活的才是正經女人,卻是壹個渾身都透露著魅力的名流。
在發生丈夫壹聲不吭毀掉原先幸福生活的災難下,她也情緒崩潰過,怨恨過。
但很快,她權衡利弊,分析局勢,甚至扭轉局勢,在廢墟之上起舞。
她不是整日訴苦,拎不清的祥林嫂,她出色地利用了他人對她的同情心,轉危為安,為自己的打字生意招攬了大片顧客。
精明能幹,品味極佳的她很快做出口碑,從打工人變身小老板。雖然很可惜,她以此為恥。但這不是她的悲劇,而是時代的悲劇。
在丈夫成名後,她迅速造勢,以此為榮,某種程度上也是可憐的。
第二階段就挺狗血了。天生的小醜式老好人大發善心,說服妻子壹同照顧病重的斯特裏克蘭,結果這位畫家憑借自身魅力勾引走了他深愛的妻子。
在作者質問老好人是否擁有自尊的時候,這個男人小聲囁嚅狡辯。
女人可以原諒出軌的男人,男人為何不可原諒出軌的女人呢。
只能說他思想覺悟相當高,肚量能撐船。
這個人物是我目前所看過的,最反胃的老好人。
如果天生本能地討好他人,無法拒絕,就是善良正舉。
那這份善良太過廉價,他的人格也太過掉價。我不是很能接受,他為了照顧天才,在妻子因他而死後(雖然這個行為也相當愚蠢)邀請畫家隨他壹起離開,好安心作畫。
離開巴黎後,這個畫家前往馬賽,開啟了他人生的第三階段——尋找自我。
他四處流浪,直至幸運登島。
他未曾來過這裏,但他感覺回到了故鄉。
很快,他同這個地方壹個女人結婚,將余生都奉獻給了這個原始而美麗的地方。
臨時前,他自我嘲諷地告訴醫生,自己敗在了這個女人的手裏。
回首這個畫家的壹生,登島前他對肉身所處環境的無視,到了令人憤怒的程度。
某種意義上,他超越了人類,漠不關心地踐踏過糾纏世人不放手的欲望,是壹個純粹的理想主義者。
對於他對自身理想的追求,我是敬佩的。
對於無法控制的欲望,盡管會因此忿恨;末了,還是能夠笑著說出因為自己是個正常的男人,所以有這些需求很正常。
這本小說最大的價值並不在於,冰冷手術刀般解剖人性的復雜矛盾,而在於這個純粹的理想主義惡棍。
與鴻運當頭的政客或者功績卓越的軍人所成就的偉大並不壹樣。他們的地位沒準是沾了職業的光,跟本人並沒有多大關系。壹旦環境變遷,這種偉大也許會大打折扣:下臺的首相往往被視為誇誇其談的演說家,不能領軍作戰的將軍充其量不過是個平淡無奇的市井英雄。
查爾斯·斯特裏克蘭,他的作品會讓妳的心湖驟起漣漪,吸引妳的註意力。
在我看來,藝術最讓人感興趣之處就在於藝術家的個性。
畫家、詩人、音樂家這些藝術家皆是通過崇高或美好的作品來滿足人們的審美,但這同人類的性本能有相似之處,都有野性粗礦的壹面:藝術家將作品展現在妳面前,同時也將比作品更偉大的人格展現出來。
藝術是情感的表露,用情感表達的語言應該能為所有人理解才對。
人類天生具有制造神話的特性,對於那些出類拔萃的人物,人們對發生在他們身上的奇聞逸事往往好奇心極強,編造出壹個個傳奇故事,然後對此深信不疑,達到近乎狂熱的地步。這其實浪漫主義對平庸生活的壹種抗議。因此,壹些傳奇故事順理成章地成為鑄就不朽英雄的通行證。
還別說,如今的傳教士真是學到了壹種飾垢掩疵的驚人本領。
要想修身養性,人們每天須做兩件他不喜歡的事情。
作者應該從寫書中尋找樂趣,從思想的重壓中解脫出來,對其他的事情都應該淡然處之,無論是褒獎還是非難,成功還是失敗。
如同楚楚可憐的放蕩女子,雖然韶華已逝,去希望憑借描眉畫鬢、塗脂抹粉、憑借那恣意輕狂來挽回青春的幻影流光。聰明壹點的人則會擺出端莊的姿態,淡然壹笑中帶著壹份寬容的嘲諷。他們還記得當年也曾將位居寶座的壹代人踏於腳下,看到年青壹代這般鼓噪,這般傲睨壹切,他們仿佛看到了這些高舉火把的莽夫不久也會讓位於人。任誰也不會蓋棺定論。尼尼微盛極壹時至極,新福音書卻已變得老舊。那些慷慨激昂的豪言壯語像是從未被人說起,其實早已是陳腔濫調,如同來回晃蕩的鐘擺,總會周而復始地循環。
人生漫長,有時人會從他功成名就的光景進入壹個全然陌生的新世紀,這時,好事者自然會看到人間喜劇中那幕最奇特的景象。
壹句機敏的應答遠比鍋底荊棘的爆裂聲動聽得多。
“為什麽這麽好的女人都會嫁給這種無趣的男人?”
“因為有腦子的男人才不會娶好女人呢。”
但我卻有壹腔不甘平庸但熱血,渴望踏入壹條更為放蕩不羈但險途。而這種從容但快樂讓我感到莫名惶恐。我內心渴望過上更為驚險但生活,只要我能做出改變,我指的是那種無法預知的改變和刺激,我便準備踏入怪石嶙峋的山巒和兇險莫測的海灘。
那時我還不知道女人有個***有的毛病,喜歡跟任何願意聆聽的人傾述自己的隱私。
“我都養了她十七年了,為什麽她現在就不能換種活法,自己養活自己呢?”
“她不行。”
“那總得讓她試試。”
“女人的腦子也太簡單了!愛情,她們就只知道這個。女人都以為男人離開她們只是因為有了新歡。妳覺得我會有這麽傻嗎,為了壹個女人拋家舍業?”
“我都跟妳說了我就得畫畫,這事根本就由不得我。如果壹個人掉進了水裏,他遊泳的本事是好是壞並不重要,要緊的是他得從水裏出來,要不他就會淹死。”
只有詩人和聖徒才會深信在瀝青路面上辛勤地澆灌能開出百合花來。
有壹種根深蒂固的創作本能,卻被他的生活境遇掩蓋,然而這種本能卻在不斷地膨脹,如同活體組織裏不斷長大的癌細胞,最後,他被這種本能完全征服,無從抵抗。如同杜鵑把蛋下在別的鳥巢裏,等到幼鳥孵化出來的時候,會把跟它同巢的鳥兒擠出去,最後還會把孵化它的鳥巢毀掉。
我將良心視為守護者,社會要存續下去,全憑它來維護這套珠規玉矩。良心好比在我們心頭站崗放哨的警察,監督我們不要做出違法的事情。良心好比潛伏在我們自我意識中的間諜。因為人們過於看重別人對他們的認可,特別害怕輿論對他們的指責,到頭來就會引狼入室。而良心則會為他放哨,壹絲不茍地維護主人的利益,如果有人萌生了脫離大眾的意願,它會毫不留情地將其扼殺掉。它逼迫主人讓社會利益淩駕於個人利益之上,這是連接個人和大眾之間的強大紐帶。人們也會說服自己,大眾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心甘情願地讓自己淪為奴隸。如此,他自個兒便能坐在德高望重的寶座之上,好比朝臣贊頌安於自己肩頭的權杖壹樣。他的良心能如此敏感地做出反應,讓他自豪不已。如若有誰其良心於不顧,那麽他就會覺得再怎麽苛責也不為過。身為社會中的壹分子,他很清楚,自己已經無力抗爭自己。
心靈自有其理路,是理性所不知曉的。
現在我才明白:渺小和偉大,惡毒和善良,仇恨和愛意是可以在同壹顆心裏並行不悖的。
但我知道她這樣做不是出於善心。有人說苦難會讓人變得高風亮節,其實不然,有時幸福的生活才會讓人的情操變得高尚,苦難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會讓人變得心胸狹窄,苦大仇深。
“美可是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妳為什麽覺得它會跟沙灘上的壹塊石頭壹樣,會被粗心大意的路人隨隨便便撿起呢?美是壹種奇妙而不可思議的東西,藝術家的靈魂只有經過洗禮後,才能從混沌的世界裏鍛造出來,美被鍛造出來後,也不是非得讓每個人參悟出來,為了領悟它,妳也必須有藝術家的這種冒險經歷。他給妳唱了壹首美妙的旋律,若是想再腦海裏再聽壹遍,就必須有相關的只是、敏銳的感知和豐富分想象力。”
“妳也太不懂人情世故了。妳對別人沒有義務,別人對妳也就沒有義務。”
對於愛情這種感情而言,溫柔體貼是必不可少的壹部分。在愛情之中,存在著柔弱感,保護欲,陷入愛情的人急於做好事,以便給予對方快樂——這即便不是無私,也是巧妙隱藏起來的自私;愛情會讓人缺乏自信。愛情需要人們全神貫註,忘記自己去愛對方。
作家更關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斷人性。
壹個女人可以原諒男人傷害她,卻永遠都不能寬恕他為了她所做出的犧牲。
如果壹項活動影響了另壹項,他們就會十分厭煩。作為情人,男女之間的差距在於,女人可以不停地愛,而男人只會偶爾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