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姑娘,劊子手把她們翻過來,扯掉她們的衣服,然後用刀直割到胸部。這些劊子手可以在不傷及五臟的情況下做剖腹手術,把手伸進胸腔取出壹顆熱氣騰騰的心臟。
6月1860、13日,《華北導報》見證了太平軍俘虜清兵的書信;
“占領太倉的第二天,上午十壹點,大批俘虜被押解到衛康新附近的清軍大營。這群太平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從剛出生的嬰兒到80歲的老人,從孕婦到10到18的少女。
受害者盯著他們,看著他們做出如此慘無人道的事情。還有很多正在吃奶的寶寶,也是剖腹產從媽媽身邊帶走的。
太平軍很多俘虜不僅被開膛破肚,年中還被嚴刑拷打。他們的衣服被剝光,每個人都被綁在壹根木樁上,接受最細致殘酷的折磨。
他們身體的各個部分都被刺進了箭族,血流如註。這種酷刑無法滿足那些犯人的魔鬼邪念,於是采用了另壹種方法。劊子手們切下壹塊塊肉,有時塞進嘴裏,有時扔向喧鬧的觀眾。看得忍無可忍。"
擴展數據:
在古代中國,酷刑極其殘忍。
1,木籠,明清時期常見的刑具。囚犯在裏面蜷成壹團就伸不開身,再呆久壹點就會癱瘓。它經常被用來審判或懲罰壹些重罪犯。夏天,犯人很容易暈倒,甚至死亡。
2.“椽子”相當於枷鎖。穿椽子後不能行走,嚴重限制了行動自由。自然,代謝問題也成為了壹個嚴重的問題。
3.斬首明清時期,北京官員斬首多在午門,百姓則躲在菜場。雖然地點因地而異,但壹般都在人多的地方。
這來自於《禮記》中的要求,叫做“懲人於市,棄人與眾”。就是當眾殺了那個人,大家壹起拋棄他。對大多數囚犯來說,斬首是壹種解脫。
參考資料:
極其殘忍!揭秘清末讓人不忍直視的刑具-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