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小說”出自《莊子·外物》。
人物、情節、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情節壹般包括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聲。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小說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微型小說(小小說)。
按照表現的內容可分為神話、仙俠、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玄幻小說等小說。按照體制可分為章回體小說、日記體小說、書信體小說、自傳體小說。按照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小說的起源
“小說”壹詞最早出現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莊子所謂的「小說」,是指瑣碎的言論,與小說觀念相差甚遠。直至東漢桓譚《新論》:「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班固《漢書·藝文誌》將「小說家」列為十家之後,其下的定義為:「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
才稍與小說的意義相近。而中國小說最大的特色,便自宋代開始具有文言小說與白話小說兩種不同的小說系統。文言小說起源於先秦的街談巷語,是壹種小知小道的紀錄。在歷經魏晉南北朝及隋唐長期的發展,無論是題材或人物的描寫,文言小說都有明顯的進步,形成筆記與傳奇兩種小說類型。
而白話小說則起源於唐宋時期說話人的話本,故事的取材來自民間,主要表現了百姓的生活及思想意識。但不管文言小說或白話小說都源遠流長,呈現各自不同的藝術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