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壹直記得,青春是美好的。這壹直是我靈感的來源。
我不是作家。我寫作不是因為我有才華,而是因為我有情懷。我對我的國家和人民有著無限的愛,我用我的作品來表達我無盡的感情。如果我的作品能給讀者帶來溫暖,我就很滿足了。
我不知道燈在哪裏,但它牽引著我的心,仿佛有人在帶路。
故鄉的土壤,祖國的土地,我會永遠和妳壹起接受陽光雨露,和花草樹木,幼苗壹起成長。我唯壹的願望就是化作泥土,留在人們溫暖的腳印裏。
我追求光明,人類的愛和我理想中的英雄。結果還是會痛。但是我不後悔,我會以更大的勇氣走我的路。
說實話,我對著鏡子並不開心,因為鏡子裏映出的“尊敬”讓人擔憂:憔悴,衰老...我不在乎好看不好看。讓我不舒服的是,它總是提醒我妳要死了。
幾年前,我流著淚讀完托爾斯泰的小說《復活》,曾經在扉頁上寫過壹句話:“人生本身就是壹場悲劇”。
事實並非如此。生活不是悲劇。這是壹場鬥爭。我們活著是為了什麽?或者說我們為什麽會有這種生活?羅曼·羅蘭的回答是“去征服它”。
人生的目標是什麽?是豐富而滿溢的人生。壹個人的生活應該為他人輻射,如果有必要,應該為他人犧牲...自我犧牲是人類的天性,就像植物必須開花壹樣。
我經常把生命比作水。這水從生命的源頭流下來,永遠處於動蕩之中,在創造它的途中,穿過群山的瓦礫,為的是到達唯壹的生命之海。沒有什麽能阻止它。在它的途中,還射出各種水花,那是我們壹生的愛與恨,歡樂與痛苦,這些都隨著水流流向大海。從童年到死亡,我們每個人都在朝著同壹個方向前進,這就是人生的目標。無論我們是否到達那裏,或者我們在中途迷路並看錯了方向。
因為被愛,因為懂得愛,所以懂得給別人愛,也想為自己以外的人做點什麽。就是這個愛的字眼把我和這個社會聯系在壹起,這是我整個性格的基礎。
熱愛真理,忠實地生活,這是至高無上的人生態度。不帶任何虛偽和原諒,忠於自己,忠於他人,妳才能成為自己行為的評判者。
我們的人生信條應該是:忠實行事,熱情愛人,幫助需要愛的人,對付破壞愛的人;在全體的幸福中尋求個人的幸福,在全體的解放中尋求個人的自由。
理想,是的,我又看到了理想。我說的不是化妝品,不是空話,也不是人們津津樂道的口頭禪。理想是如此生動,可見,與我們血肉相連。它是海洋,而我就像壹滴水;它是壹座山,而我只是壹粒沙。無論我有多渺小,我都能從中汲取無窮的力量。
我寫作是因為我有話要說,我發表是因為我有債要還。十年浩劫教會了壹部分人習慣沈默,十年血債卻壓倒了平時沈默的人去呼喊。如果我有肚子,我也有壹肚子的火,壹根在油鍋裏反復煎了十年的骨頭。火不滅,文字就燒成灰,積在心裏。如果我不把它們倒掉,不把它們清理幹凈,我就會情不自禁地做噩夢,我就無法平靜地度過晚年的最後時光,甚至可以說我永遠無法閉上眼睛。
是什麽把我帶大的?腦海裏首先浮現的是“愛”這個詞。父母之愛,骨肉之愛,人間之愛,家庭生活之溫暖。我真的是壹個被愛的孩子。.....我愛壹切生物,我願意擦幹每壹張臉上的淚水;我希望看到每個人的嘴角都掛著幸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