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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聽力筆記:夏洛克·福爾摩斯為什麽那麽有名?

英國推理小說家柯南·道爾的小說《血字研究》是著名的福爾摩斯系列小說的第壹部。

柯南道爾以福爾摩斯為主角寫了56篇短篇小說和4篇長篇小說,使“夏洛克·福爾摩斯”成為偵探的代名詞,也是文學和影視史上最廣為人知的形象之壹。

福爾摩斯雖然是虛構的人物,卻像真實的歷史人物壹樣對世界產生影響。小說中,福爾摩斯租住的公寓——英國倫敦貝克街221B,真的被改造成了福爾摩斯的“故居”。即使是現在,每年都有很多人給這個地址寫信,向福爾摩斯求助,希望他能解決自己遇到的離奇案件。夏洛克·福爾摩斯系列小說甚至成為壹些警校的培訓教材,小說中的破案理念也推動了刑偵科學的發展。

本期音頻,我將分兩部分為您解讀這本書《血字研究》。在第壹部中,我們先來看看福爾摩斯第壹次出現時解決了什麽樣的懸案。第二部,我們跳出故事,看看柯南道爾是如何塑造著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的。

第壹部分

我們先來聽聽故事。

故事發生在19年底的倫敦。夏洛克·福爾摩斯的系列小說基本都是以約翰·華生醫生的第壹人稱口吻來寫的,對血字的研究也不例外。

沃森原本是壹名軍醫,在阿富汗受傷後被送回中國休養。無事可做的華生四處遊蕩,口袋裏的錢越來越少。壹天,沃森在街上遇到了壹個以前的同事。他們在吃晚飯聊天的時候,沃森隨口說了壹句,希望換壹套便宜又好的房子。

前同事說的好巧啊。早些時候,另壹個人也說過同樣的話。而且那個人看中了房子,但是房租壹個人住太貴了,想找個人合租。沃森壹聽有興趣,就希望以前的同事介紹他們認識。前同事壹再推脫,說那個男的是個怪胎,跟他處不好別怪我。

沃森真是壹個了不起的人。聽完之後,他更加好奇了。他必須見見這個怪人。於是,我以前的同事帶沃森去了壹家醫院的實驗室,見到了夏洛克·福爾摩斯。

夏洛克·福爾摩斯真是個奇怪的人。我們第壹次見面時,他只看了沃森壹眼,就和他握了手,而且他斷言沃森最近壹定去過阿富汗。

當華生第壹次見到福爾摩斯時,他正擺弄著壹個蒸餾瓶和壹個試管,歡呼著發現了壹種即使在水中混入壹滴血也能被檢測到的試劑。作為醫生,沃森看不出這種試劑有什麽實用價值。霍姆斯說,如果這種實驗方法早點被發現,許多罪犯就不會逍遙法外。

雖然有點奇怪,但華生並沒有覺得福爾摩斯不好相處,於是他們搬進了貝克街221B號的公寓,成了室友。

兩個人在壹起的時間越長,沃森的好奇心就越強。他就是想不通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做什麽的。他發現福爾摩斯有時在實驗室裏努力做實驗;有時它出沒於倫敦最底層的貧民窟;有時候就是在家坐壹天,壹言不發,壹動不動。

華生試圖從夏洛克·福爾摩斯的知識構成中尋找線索。他總結後發現,福爾摩斯對文學、哲學、天文學和政治學的知識相當淺薄,甚至對日心說也不甚了解,但精通化學,有豐富的地質學、植物學、解剖學和法學知識,擅長棍棒、劍和拳擊,小提琴拉得很好。

沃森完全不知道這是壹份什麽樣的工作,需要這樣的知識結構。但幾天後,在壹次聊天中,福爾摩斯自己透露了答案。

夏洛克·福爾摩斯說,他可能是世界上唯壹壹個從事這個職業的人。他是壹個“咨詢偵探”。不管是警察還是私家偵探,遇到疑難案件都可以來找福爾摩斯咨詢。福爾摩斯依靠他高超的分析推理能力幫助他們找到真相。

當然,華生聽後覺得不可思議,於是福爾摩斯提到,兩個人第壹次見面時,只要看壹眼,握握手,就能確認華生去過阿富汗,這其實是壹種觀察和推理。

因為福爾摩斯第壹次見到華生時,覺得他既有醫生的風範,又有軍人的氣質,推測華生是軍醫。同時發現,沃森面容憔悴,左臂有點不方便活動。他好像在戰場上受了傷,回來休養。握手時,他發現沃森的手腕皮膚是黑白色的。顯然,他最近去過壹個熱點地區,所以當時英國士兵唯壹會去的熱點戰場就是阿富汗。

經過壹番分析,華生對福爾摩斯深信不疑,但更多的是好奇,想看看福爾摩斯是如何破案的。福爾摩斯還抱怨說,這些天真的沒有讓他感興趣的神秘事物。就在這時,福爾摩斯收到了蘇格蘭場(倫敦警察總部)督察的壹封信。

連華生都能猜到,倫敦警方壹定遇到了棘手的案子。

福爾摩斯和華生來到了犯罪現場。那是壹棟離街道不遠的空房子,外面有出租車的標誌。門大開著,屋裏沒有家具。堆積的灰塵表明這座房子已經多年無人居住了。

地板上躺著死者,壹個男人,穿著整齊,表情猙獰,死前似乎受過很多苦。但死者身上沒有傷痕,屋內也沒有打鬥的痕跡,死者的財物也沒有被搶走,所以不是搶劫殺人。

警方從死者的衣服中找到了他的名片,死者名叫德雷珀,來自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此外,還有兩封信,壹封給死者,另壹封給他的秘書斯特蘭森。是船公司通知兩人船離港的日期。可以看出,死者和秘書最近正準備乘船返回美國。

他們還在房子裏發現了壹個女人的結婚戒指和墻上用血寫的五個字母“RACHE”。

偵探給出了壹個“微妙”的推理,說這枚婚戒至關重要,證明這個案子和壹個女人有關。墻上這五個字母就是這個女人的線索。作者壹定是想寫“瑞秋”,但他只寫了前五個字母就寫完了。只要我們找到這個瑞秋,我們就能解決這個案子。

福爾摩斯狠狠地嘲笑了探長。他說“瑞秋”在德語裏是復仇的意思。別浪費時間找瑞秋小姐了。霍姆斯對兇手給出了壹些推測,包括身高,年齡,甚至穿什麽鞋,抽什麽煙。警方對此不以為然,因此福爾摩斯不得不親自調查。

這樣的案子從哪裏開始找線索?福爾摩斯決定從結婚戒指開始。他在報紙上登了壹則失物招領廣告,說他在路邊看到了這枚戒指,希望能引出兇手或他的同夥。

第二天,確實有人上門,但不是邪惡的亡命之徒,而是壹位老太太。福爾摩斯認為這位老太太壹定與此案有關,所以他偷偷地跟蹤了她。過了壹會兒,他失敗了,福爾摩斯失去了線索。

原來,老太太叫了壹輛出租車,後面跟著福爾摩斯,但到達目的地後,前面的車廂是空的。福爾摩斯推測這個人根本不是壹個老婦人,而壹定是由壹個敏捷的年輕人偽裝的。他跳下馬車跑掉了。

這次挫折並沒有讓福爾摩斯感到沮喪,反而遇到壹個聰明的對手讓福爾摩斯更加興奮。

福爾摩斯知道獨自在倫敦尋找線索就像大海撈針。於是他找了壹群幫手。令沃森吃驚的是,這些幫手竟然是壹群衣衫襤褸的流浪漢。

福爾摩斯和華生說,這是“貝克街偵探隊”。不要小看這些流浪漢。他們比普通偵探更厲害。因為他們可以去任何地方,別人也不會提防他們,所以壹切都很容易被發現。

後來,檢查員帶來消息,死者的秘書斯特蘭森在酒店被謀殺,在現場發現了“RACHE”壹詞。在檢查員看來,這個案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在霍姆斯看來,最平淡無奇的犯罪是最神秘的,那些超出常規的所謂奇案,其實是尋找線索的關鍵點。他已經掌握了這個案子的關鍵。

探長受不了福爾摩斯的說教,忍不住插話道,現在我們不要妳介紹工作方法,我們需要的是抓住兇手。妳能把兇手帶給我們嗎?

貝克街偵探隊的壹個孩子上樓告訴福爾摩斯妳叫的出租車已經到了。原來福爾摩斯之前已經讓貝克街偵探隊找了壹個馬車夫。福爾摩斯告訴探長,這個馬車夫就是妳要找的兇手。

果然,馬車夫的名字叫霍普,他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小說《血字研究》分為兩部分。第壹部分是以前的案子,第二部分主要是霍普的供詞,講述了他殺人的原因。以下是希望的故事。

很多年以前,美國猶他州有壹群摩門教徒。他們有自己獨特的教育和生活習慣。摩門教徒在野外救出了陷入困境的無家可歸者約翰·費裏爾(John Ferrier)和他的女兒露西(Lucy),並收留他們壹起生活,但前提是他們必須皈依摩門教。

之後,摩門教徒在猶他州鹽湖城定居,費瑞厄擁有土地,並建造了房屋。通過自己的勞動和智慧,他從壹個普通的農民變成了莊園主。十多年後,他成為鹽湖城最富有的人之壹。而他的女兒露西已經從壹個小女孩長成了壹個苗條的女孩。

壹次偶然的機會,露西遇到了霍普,壹個來自另壹個城鎮的年輕人。露西和霍普彼此相愛,但這種愛遭到了當地摩門教會的反對。教會的領袖打電話給費裏爾,說霍普不信仰摩門教,教會不能允許露西嫁給壹個異教徒。

第二天,兩位教會長老的兒子上門求婚。這兩個人,壹個是德雷柏,另壹個是斯特蘭森。

當時摩門教允許壹夫多妻制,德雷珀和斯特蘭森已經娶了幾個妻子,費裏爾當然不希望露西娶其中任何壹個。問題是費裏爾不能留在鹽湖城,因為他得罪了兩位教會長老的兒子。於是費裏爾計劃帶著露西和霍普離開,逃離摩門教的控制。

德雷珀和史特蘭斯頓聽到消息,前來阻止他們。斯特蘭森開槍打死了費裏爾。德雷珀帶走了露西,強迫她嫁給她。露西傷心欲絕,不到壹個月就因抑郁癥去世了。霍普帶著怨恨離開了。臨走前,他祭拜了露西,並拿走了露西的結婚戒指,因為他不能允許露西戴著這枚恥辱的戒指下葬。

從此,霍普過著流浪的生活。他曾多次秘密返回鹽湖城,試圖殺死德雷珀和斯特蘭森,但都沒找到機會下手。幾年後,霍普得知德雷珀和斯特蘭森已經離開美國去了歐洲。他在歐洲四處遊蕩,最後在英國找到了兩個敵人。

為了在謀生的同時掌握敵人的行蹤,霍普選擇了當馬車夫。終於有機會了。德雷·伯登上了霍普的馬車。於是霍普帶著德雷柏來到空房子裏,拿出露西的結婚戒指,指控德雷柏的罪行,用毒藥殺死了德雷柏。

當他在美國時,霍普聽說了壹件懸案。有人在犯罪現場寫了“RACHE”,在德語中是“復仇”的意思。於是霍普也做了同樣的事情,用血寫下了“瑞秋”,試圖隱藏其中的玄機。但在恐慌中,霍普把結婚戒指留在了犯罪現場。

後來,霍普潛入斯特蘭頓的酒店,用刀殺死了斯特蘭頓,並當場寫下了“RACHE”這幾個字母。

霍普被捕後,仍然逍遙法外,因為他身患絕癥,時日無多。霍普還沒來得及出庭受審就去世了。復仇,他死的時候臉上帶著平靜的微笑。

接下來,只剩下壹個問題,那就是福爾摩斯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兇手的?

福爾摩斯回答了華生自己的推理過程。正如福爾摩斯所說,所謂的懸案,其實就是尋找線索的關鍵點。任何異常都是線索。

第壹個不尋常,就是受害者身上什麽都沒少。由此,福爾摩斯認定這不是搶劫,而是仇殺。結婚戒指表明這可能與壹位女士有關。於是霍姆斯給美國克利夫蘭的警察局長發了壹封電報,詢問死者德雷珀的婚姻情況。德雷珀在回信中說,他已經控告了壹個名叫霍普的老對手,此人目前在歐洲,請求法律保護。福爾摩斯迅速將註意力鎖定在希望上。

第二個不尋常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在死亡現場只發現了兩個人的痕跡。聽到這裏,妳可能會說,這有什麽奇怪的?壹個死人和壹個殺人犯是兩個人。別忘了,福爾摩斯在死亡現場的房子外面發現了出租車的痕跡。車夫去哪裏了?如果霍普脅迫死者上車,為什麽馬車夫沒有發現異常?霍普怎麽敢在第三個人面前犯罪?由此,福爾摩斯推測霍普本人就是壹名馬車夫。

之後,福爾摩斯讓貝克街的偵探小組在全倫敦尋找壹個名叫霍普的出租車司機。福爾摩斯就是這樣抓到兇手的。

第二部分

故事結束了。接下來,讓我們跳出故事,看看柯南道爾是如何塑造著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的。

這要從柯南道爾自己的經歷說起。如果用壹句話來概括柯南道爾,應該是像《福爾摩斯之心》華生。

如果看柯南道爾的照片,會發現他留著小胡子,形象嚴肅細致,和後來電影中的華生醫生形象頗為相似。柯南·道爾早期的職業生涯與華生有些相似。柯南·道爾於65438-0859年出生於英國愛丁堡的壹個普通家庭。他在愛丁堡大學學醫,畢業後在醫院實習。為了賺錢養家,柯南道爾還在海外進行了壹次冒險。但是我沒有像沃森壹樣成為壹名軍醫,而是在壹艘駛往北極圈的捕鯨船上做了壹名船醫。壹年後,我回到英國,開辦了自己的小診所。

不過小診所收入不多。同時,柯南道爾從小就有壹個文學夢。為了實現自己的文學夢想,增加壹些收入,柯南道爾開始了寫作生涯。

柯南·道爾的寫作生涯並不是壹帆風順的。在研究紅色人物之前,他已經寫了幾部小說,但都沒有得到任何回應。1886年初,柯南道爾開始寫他的第壹部偵探小說,也就是這本《血字研究》。4月,小說完成時,柯南·道爾發現無處出版。他把小說寄給雜誌社,雜誌社說太長,建議出版社出版。他把小說寄給了出版社,但出版社說這部小說水平不達標。幾經周折,壹本名為《比頓聖誕年鑒》的雜誌決定將小說作為“廉價文學”出版。雖然對定位不滿意,但柯南道爾還是接受了這個條件。血液性狀的研究發表在1887年的《比頓聖誕年鑒》冬季刊上。

對了,這壹期比頓的聖誕年鑒已經成為稀世珍寶,已知只有30冊左右。2007年,蘇富比拍賣行拍賣了壹本《比頓聖誕年鑒》,成交價為156000美元,打破了單本雜誌拍賣的世界紀錄。

不過,不管妳現在賣多少錢,都和柯南道爾沒關系。當時柯南道爾只拿到25英鎊的稿酬。而且小說出版後反響平平,柯南道爾本人也有些氣餒。

沒想到兩年後,壹家美國雜誌給柯南道爾寫信,說他們對血字的研究很感興趣,想請柯南道爾再寫壹部福爾摩斯小說。

對了,當時這家美國雜誌的負責人還特地來英國請柯南道爾和另壹位嶄露頭角的青年作家* * *吃飯,為他們打草稿。另壹位年輕作家是著名詩人奧斯卡·王爾德。正是這次晚餐讓王爾德寫出了他的代表作《道林·格雷的畫像》,也讓柯南·道爾寫出了《福爾摩斯系列》的第二部小說《四個的標誌》。

事實上,柯南·道爾在寫《血字研究》的時候,並沒有寫系列小說的想法。在出版社的邀請下,他又寫了壹部小說《四個的標誌》,福爾摩斯正式成為系列小說。

之後,柯南·道爾在《海邊》雜誌上發表了六篇福爾摩斯的短篇小說。這壹次,柯南道爾真的是通過夏洛克·福爾摩斯壹舉成名。

柯南·道爾寫了壹篇關於血腥人物的研究後得到25英鎊的報酬,在《海濱雜誌》上發表壹篇小說後每篇短篇小說得到30英鎊。當雜誌編輯向柯南道爾詢問第二批故事時,柯南道爾幹脆把稿酬提高到每篇50英鎊。沒想到,雜誌幹脆答應了。

此時柯南道爾已經厭倦了寫福爾摩斯系列。當雜誌向他索要另壹份手稿時,他幹脆以1000英鎊的天價提供了十二個故事。他原本想以這種方式婉拒雜誌。沒想到,編輯當天就發來電報:“完全接受。”柯南·道爾不得不繼續寫作。

後來分別出版了前12個短篇和後12個短篇,也就是今天的福爾摩斯系列中的冒險史和回憶錄。通過《血字研究》、《四的標誌》、《冒險史》和《回憶錄》四本書的努力,柯南·道爾終於讓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他的作品影響了後世所有的偵探小說作家,改變了偵探小說的歷史,為偵探文學乃至世界文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柯南道爾在1902年被封爵。

有人說夏洛克·福爾摩斯系列是世界歷史上第壹部偵探小說,其實這是錯誤的。在對血字的研究中,柯南道爾引用了之前的兩部借夏洛克·福爾摩斯之口的偵探小說,分別是美國作家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和法國作家加博裏奧的《科克偵探》。但是,當時的偵探小說並不是壹個單獨的類別。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當時的偵探小說與恐怖小說、推理小說、間諜小說混雜在壹起,被統稱為“驚悚文學”。比如按照今天的文學類別,愛倫·坡既寫偵探小說,也寫恐怖小說。他的作品充滿了離奇恐怖的事件,甚至還有死人復活的情節。

柯南道爾很喜歡愛倫·坡的作品。在福爾摩斯系列之前,他模仿愛倫坡的風格,寫恐怖小說。這種風格壹直延伸到對紅色文字的研究。漆黑的夜晚,空蕩蕩的房間,離奇的死亡,處處渲染著恐怖的氣氛。

但可以說,直到《福爾摩斯》系列,偵探小說和恐怖小說終於開始分離,雖然恐怖小說和偵探小說往往描寫死亡和犯罪,會渲染壹種詭異的恐怖氣氛,但恐怖小說並不太註重理性,小說中允許有不自然的情節,而偵探小說則堅持理性,偵探手法和最終答案必須符合邏輯。

這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也是福爾摩斯系列最大的魅力。柯南道爾塑造了壹個堅持用邏輯推理,能解釋各種奇案的偵探。

福爾摩斯在小說中提到的“邏輯”,在邏輯學中稱為“形式邏輯”。這是壹門非常古老的科學,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學者亞裏士多德。亞裏士多德發明的三段論系統是西方邏輯史上第壹個邏輯系統。隨後,斯多葛學派補充和發展了亞裏士多德創立的邏輯體系。壹千多年後,邏輯的發展幾乎沒有超過這個範疇。直到17、18、19世紀,英國學者培根和密爾進壹步豐富了這壹體系,基本形成了今天的“形式邏輯”。

霍姆斯的推理就是基於這個邏輯體系。推理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歸納推理是將大量個別事實結合起來,總結出壹個普遍事實;類比推理是將壹個事實轉移到另壹個相似的情境中。福爾摩斯最擅長的是演繹推理。用他自己的話說,“壹個邏輯學家不需要親眼看到或聽到大西洋或尼亞加拉瀑布。他可以從壹滴水推斷出它可能存在。所以,整個人生就是壹個巨大的鏈條。只要看到其中壹個環節,就能推斷出整個鏈條的情況。”

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調查方法基本可以分為三步:第壹步,收集足夠的信息;第二步,根據已知信息推斷所有的可能性;第三步,獲取更多信息,排除壹些可能性。

比如小說《四個的征兆》裏,福爾摩斯和華生有壹段小對話。福爾摩斯準確地推斷出華生剛剛出門去了郵局,去郵局發了壹封電報。

那麽福爾摩斯是怎麽推理的呢?福爾摩斯註意到,當華生回來時,他的鞋子上沾了壹塊紅泥。他之前就知道,只有郵局前面在修路,才會有這種顏色的土壤。由此他推斷沃森去了郵局。

那沃森在郵局做了什麽?福爾摩斯給出了三個猜想:第壹個是寄信,第二個是買郵票或明信片,第三個是發電報。

於是福爾摩斯回憶了更多的細節,逐壹測試了每壹種可能性。他發現沃森整個早上都沒有寫信,他們家裏有很多郵票和明信片。因此,前兩種可能性都被排除了,他可以斷定沃森去郵局發了壹封電報。

排除法是夏洛克·福爾摩斯推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夏洛克·福爾摩斯有壹句名言:“當妳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剩下的,無論多麽不可思議,都壹定是真的。”

而所有這些推論都是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收集基礎上的。在福爾摩斯系列中,警察往往被認為是壹個能力不足的陪襯角色,而警察誤判的主要原因是,在案件開始時,他們總是希望用少量的事實推斷出答案,然後拒絕考慮與其立場相反的材料。用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話說,警察“無意識地扭曲事實以適應理論,而不是讓理論適應事實”。

福爾摩斯的這種思維方式和柯南道爾的醫學訓練有很大關系。柯南道爾在《福爾摩斯小說集》的序言中寫道:“經過嚴格的醫學診斷訓練,我覺得如果用這種細致的觀察和推理方法來破案,可能會建立壹個更科學的體系。”

這種完全基於事實和邏輯的思維方式,是福爾摩斯最大的魅力。

標簽

至此,我已經為妳讀完了這本書的精髓《血字研究》。

總結壹下,《血字研究》是柯南道爾第壹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的小說,講述了壹個離奇的殺人案件。這個案件的背後,是壹場跨越英美近40年的愛恨情仇之爭。

柯南道爾立誌當醫生,但他從小就有文學夢想,於是開始了寫作生涯。

柯南·道爾的寫作生涯並非壹帆風順,《紅色人物研究》的出版也歷經波折。但這部小說的出版,給柯南道爾帶來了壹些繼續寫“福爾摩斯系列”的機會。終於,幾年後,夏洛克·福爾摩斯系列成了家喻戶曉的名字。

直到福爾摩斯系列,偵探小說和恐怖小說終於開始分開。雖然恐怖小說和偵探小說都經常描寫死亡和犯罪,會渲染壹種恐怖詭異的氛圍,但恐怖小說並不太註重理性,小說中允許有不自然的情節,而偵探小說則堅持理性,偵探手法和最終答案必須符合邏輯。這種完全基於事實和邏輯的思維方式,是福爾摩斯最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