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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是壹件美好的事,但背後隱藏的卻是痛苦!
12歲,在我只有12歲的時候,我深深體會到了那種刻骨銘心。什麽?連小孩都能理解?胡說八道!我就不能早熟嗎?只是,當時我無法用正確的態度去衡量那種感覺。
漂亮,因為可以看著喜歡的女孩每天在我面前晃蕩。很多自以為相愛的貴人,覺得看到喜歡的人是壹種幸福,所以很滿足,說是壹種幸福。我的愛同樣高尚,但又不完全壹樣。因為我還想和她睡壹張床,再生壹個寶寶!那時候我天真的以為,只要睡壹張床,就能生個孩子。所以,床對我來說絕對是個神秘的東西。我在想,為什麽我和她在教室前後睡了差不多四個月,都沒有孩子出生?因為教室裏沒有床!我肯定自己回答!
痛苦是因為喜歡卻不敢說!再勇敢也不好說!因為我的愛也包括和她上床的想法!睡在壹起不知道該做什麽,該做什麽。但我清楚地知道,我的想法是當時世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