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未到期:汪蘇瀧與大象音樂的合同還未到期,汪蘇瀧仍需履行合同中的義務,繼續在大象音樂工作。
2、個人意願:汪蘇瀧退出大象音樂的股份,是因為汪蘇瀧與大象音樂在音樂版權方面存在分歧。汪蘇瀧作為音樂人,更註重自己的音樂事業,汪蘇瀧仍願意在大象音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