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情感的表達,情感表達的語言應該是每個人都能理解的。
人類天生具有創造神話的特性。對於那些傑出的人物,人們往往會對發生在他們身上的軼事非常好奇,編造傳奇故事,然後深信不疑,達到狂熱的地步。這其實是對平庸生活的浪漫抗議。
不記得是誰說的,要修心,每天必須做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要說這個人真的是個聰明人。
“牛奶味道很好,特別是加了幾滴白蘭地,但是奶牛們恨不得早點把它擠出來。肯定是腫起來的乳頭不舒服。”
人生苦短,文明人把聰明才智浪費在無聊的娛樂上,實在令人費解。
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人性是多麽矛盾。我不知道真摯的感情裏會有多少矯情,高貴典雅裏會有多少卑鄙,罪惡裏會有多少善與仁。
有罪的壹方會毫不猶豫的接受所有犯下的罪行,那麽想勸的人有什麽用?
只有詩人和聖人才相信,在瀝青路面上拼命澆水,能開出百合花。
我懷疑他的靈魂裏有根深蒂固的創作本能,只是被他的生活境遇掩蓋了。然而,這種本能在不斷擴大,就像活組織中正在生長的癌細胞。最後他完全被這種本能征服,無法反抗。就像布谷鳥在別的窩裏下蛋壹樣,幼鳥孵化的時候,會把同窩的鳥擠出來,最後毀掉自己孵化的窩。
但渴望別人的認可,大概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如果有人跟我說他根本不在乎別人的看法,我根本不會相信。這只是無知的虛張聲勢。他們認為別人不會發現他們的微笑毛病,所以沒必要害怕別人批評他們。
現在我明白了,渺小與偉大,惡意與善良,仇恨與愛,可以在同壹個心裏齊頭並進。
有人說苦難會讓人變得賢惠,其實不然。有時候幸福的生活會讓人變得高尚,苦難只會讓人變得心胸狹隘,尖酸刻薄。
我也不喜歡蟒蛇,但是對它們的心理活動很感興趣。
當這壹切結束的時候,妳會覺得格外的純凈,妳會覺得自己像壹個靈魂出竅的空靈。好像伸手就能摸到美,美好像是真的東西。
在我看來,她根本不在乎她老公。我覺得她對他的愛只是女人對關心和安慰的反應。很多女人把這種感覺當成愛情。這是壹種被動的情緒,任何物體都能激起,就像攀緣植物能長在任何樹上壹樣。在激情面前,這樣的情緒是無力的。
有時候,壹個人的外表和他的靈魂聯系很少,真的是不可言說。
也許正是通過反派角色,作家才能滿足深藏在內心的本能,因為文明世界的風俗習慣已經把他內心的本能推向了潛意識的深處。通過賦予人物虛構的血肉,作家復活了自己的壹部分,這部分除了通過人物之外,沒有其他方式表達自己。作家的滿足其實是壹種自由的快感。
作家更關心理解人性,而不是評判人性。
也許我們潛意識裏很看重自己影響別人的能力,這種能力體現在別人是否尊重我們的意見,我們會討厭我們影響的任何人。
有些人有著強烈的追求真理的欲望,為了達到目的,哪怕生活被徹底顛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