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彈琴中,為什麽要說是“公明儀”?
1. 對牛彈琴告訴我們什麽 原文 昔公明儀為牛彈《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聞,不合其耳矣。轉為蚊虻之聲,孤犢之鳴,即掉尾奮耳,蹀躞而聽。 譯文 公明儀給牛彈奏古雅的清角調琴曲,牛依然像先前壹樣埋頭吃草。不是牛不要聽,是曲調不悅它的耳。 於是公明儀用琴模仿蚊蟲和小牛犢的叫聲。牛就擺動尾巴豎起耳朵,邁著小步來回走著並聽著音樂。 後來人們根據這個故事,引申出"對牛彈琴"這句成語,比喻對不懂道理的人講道理,是白費口舌;也常用來譏笑說話不看對象的人。說話不看對象是不可取的,對蠢人講道理也是不可取的。另據壹些養牛業人士的經驗,牛在聽了音樂後可獲得壹定的放松,對提高牛肉質量有利,看來對牛彈琴也是壹種輔助飼養手段。 2. 文言文對牛彈琴的意思 對牛彈琴 [ 原文 ] 公明儀為牛彈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聞,不合其耳也。轉為蚊虻之聲,孤犢之鳴,即掉尾奮耳,蹀躞而聽。 (出自《牟子》) [ 譯文 ] 公明儀給牛彈奏古雅的清角調琴曲,牛依然埋頭吃草。牛並非沒有聽見,而是這種曲調不適合它聽。 公明儀於是用琴模仿蚊子、牛虻的叫聲,以及小牛犢尋找母牛哞哞的聲音。牛立刻搖著尾巴,豎起耳朵,走來走去地聽起來了。 對我的啟發:說話不看對象是不可取的,對蠢人講道理也是不可取的。 3. 古文 的感想 “對牛彈琴”這個成語對於我們來說是耳熟能詳的,它的寓意相信大家都知道。 在這裏既然是別談,當然就要說點與傳統不同的東西。 在這個成語裏,我們若將彈琴者當作行事者,牛便是受事者,那麽長久以來,受事者壹直都處於壹種被指責,被貶斥的地位,生性如牛,壹竅不通。 的確,在這裏作為行事者,壹切對於受事者的交流都只是浪費唇舌,徒增煩惱。所謂“古來聖賢皆寂寞”,古往今來這些行事者皆感慨世無知己,頓黯然神傷,於是獨自吟詩風雪,擬對花月。 或“舉杯邀明月,對飲成三人”,采用壹種精神分離法,將自己分解為現實之我與精神之我,在兩個知識、立場、人生、價值上能夠互相理解的、互相交流的自我中排遣心中那些不可言明的煩憂。難怪世人不得不憐其憂之深,敬其境之高。 與此同時,世人在憐憫敬仰這些聖賢的時候,便會相應的對圍繞在聖賢之周的鄙俗之輩嗤之以鼻,笑其無知,罵其不通,齷蹉不堪。徒增聖賢之煩惱,於聖賢之五腹六臟有百害而無壹益。 總之,罪過罪過。 這些罪過就這樣被約定俗成的定在了這些受事者頭上。 客觀公平地、設身處地的想壹下,這公平麽?當世人中的妳或他或我淪落到這頭牛的處地時,世人又會什麽樣的感慨。某壹天,我成為了這頭世人奚落的牛,我納悶了,妳彈妳的琴,於我何幹。 我壹不通五音七律,二不知風花雪月,這樣豈非趕鴨上架,強牛所難麽?然而我又不得不裝著去聽,在傳統文化背景下,我是弱勢的,我尚未獲得這種文化吸收的過程,卻又不得不接受這種文化的結果。我合該處於這種被動的境地,無非是我的鼻子被牽在了擺琴的桌腳上,而“對牛彈琴”這出戲已經開鑼了,大家都盯著。 演好了,我至多精神上遭受壹點折磨罷了;若演砸了,亂石穿空,驚鞭拍背,為眾人所斥之,遭群起而攻之。冤乎哉?冤比竇娥。 客觀的來說,彈琴者和聽琴的牛,作為兩種不同文化經歷、層次和興趣的代表,他們所表現的符合自我身份的行為都應該是無可厚非的。正如魯迅所形容的“饑區的災民,大約總不去種蘭花,象闊人的老太爺壹樣,賈府的焦大,也不愛林妹妹的”,蘭花不美麽,林妹妹不美麽?當然不是,只是我此時的審美條件尚未允許,我的審美趣味暫未於此。 而牛也未曾要求過彈琴者學過耕田的犁法罷。應該說情感上的理解和思想上的交流是始於自願平等的基礎之上的,那麽,“對牛彈琴”,彈琴者大抵便是壹廂情願了。 4. 文言文(對牛彈琴)的思想意義是什麽 有壹天,著名古琴演奏家公明儀對著壹頭老牛彈琴。他先奏了壹首名曲——高雅的古琴曲“清角”。盡管公明儀自己覺得彈得十分精彩,但是,老牛就象沒有聽見壹樣,只顧埋頭吃草。公明儀又用古琴模仿蚊虻(méng)嗡嗡的叫聲,還模仿離群的小牛犢發出的哀鳴聲。那頭老牛立刻停止吃草,擡起頭,豎起耳朵,搖著尾巴,來回踏著小步,註意地聽著。 高雅的琴曲演奏得再出色,老牛也無動於衷;模仿蚊虻的叫聲盡管不是高雅的曲調,但老牛卻聽得很認真。 這則寓言告訴我們,看清對象,有的放矢,從實際需要出發,是做好壹件事情的前提。 5. 古文 的感想 “對牛彈琴”這個成語對於我們來說是耳熟能詳的,它的寓意相信大家都知道。在這裏既然是別談,當然就要說點與傳統不同的東西。 在這個成語裏,我們若將彈琴者當作行事者,牛便是受事者,那麽長久以來,受事者壹直都處於壹種被指責,被貶斥的地位,生性如牛,壹竅不通。的確,在這裏作為行事者,壹切對於受事者的交流都只是浪費唇舌,徒增煩惱。所謂“古來聖賢皆寂寞”,古往今來這些行事者皆感慨世無知己,頓黯然神傷,於是獨自吟詩風雪,擬對花月。或“舉杯邀明月,對飲成三人”,采用壹種精神分離法,將自己分解為現實之我與精神之我,在兩個知識、立場、人生、價值上能夠互相理解的、互相交流的自我中排遣心中那些不可言明的煩憂。難怪世人不得不憐其憂之深,敬其境之高。 與此同時,世人在憐憫敬仰這些聖賢的時候,便會相應的對圍繞在聖賢之周的鄙俗之輩嗤之以鼻,笑其無知,罵其不通,齷蹉不堪。徒增聖賢之煩惱,於聖賢之五腹六臟有百害而無壹益。總之,罪過罪過。 這些罪過就這樣被約定俗成的定在了這些受事者頭上。客觀公平地、設身處地的想壹下,這公平麽?當世人中的妳或他或我淪落到這頭牛的處地時,世人又會什麽樣的感慨。某壹天,我成為了這頭世人奚落的牛,我納悶了,妳彈妳的琴,於我何幹。我壹不通五音七律,二不知風花雪月,這樣豈非趕鴨上架,強牛所難麽?然而我又不得不裝著去聽,在傳統文化背景下,我是弱勢的,我尚未獲得這種文化吸收的過程,卻又不得不接受這種文化的結果。我合該處於這種被動的境地,無非是我的鼻子被牽在了擺琴的桌腳上,而“對牛彈琴”這出戲已經開鑼了,大家都盯著。演好了,我至多精神上遭受壹點折磨罷了;若演砸了,亂石穿空,驚鞭拍背,為眾人所斥之,遭群起而攻之。冤乎哉?冤比竇娥。 客觀的來說,彈琴者和聽琴的牛,作為兩種不同文化經歷、層次和興趣的代表,他們所表現的符合自我身份的行為都應該是無可厚非的。正如魯迅所形容的“饑區的災民,大約總不去種蘭花,象闊人的老太爺壹樣,賈府的焦大,也不愛林妹妹的”,蘭花不美麽,林妹妹不美麽?當然不是,只是我此時的審美條件尚未允許,我的審美趣味暫未於此。而牛也未曾要求過彈琴者學過耕田的犁法罷。應該說情感上的理解和思想上的交流是始於自願平等的基礎之上的,那麽,“對牛彈琴”,彈琴者大抵便是壹廂情願了。 6. 對牛彈琴文言文 從這個故事中,妳得到什麽啟發 出處 南朝·梁·僧佑《弘明集·理惑論》:“昔公明儀為牛彈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聞,不合其耳也。” 釋義 比喻對蠢人講道理,白費口舌。也用來譏笑人說話不看對象。 圖壹 東漢末年,有個學者牟融,對佛學頗有研究。但他向儒家學者宣講佛義時,卻不直接用佛經回答問題,而是引用儒家的《詩經》、《尚書》來證明佛教的道理。 圖二 儒家學者責難他,問他為何這樣做?牟融平心靜氣地回答:“我知道妳們能理解儒家經典,所以引用儒家的話和妳們談。妳們沒有讀過佛經,如果和妳們談佛經,不是等於白講嗎?” 圖三 隨後,牟融向他們講了壹個“對牛彈琴”的故事,說從前有個著名音樂家公明儀,壹天,他對著壹頭正在吃草的牛,彈了壹曲高深的“清角之操”。牛沒有理會他,仍然自顧吃草。 圖四 公明儀對牛仔細觀察,明白不是牛聽不見他的琴聲,而是牛聽不懂這種曲調,所以跟沒有聽見壹樣。 圖五 他弄清原因後,重又彈起了壹首像蚊子、牛蠅、小牛叫喚的樂曲。那牛立刻停止了吃草,搖著尾巴,豎起耳朵聽起來。 圖六 牟融講完這個故事後說:“我所以引用妳們所懂的“詩書”來解釋妳們提出的問題,也就是這個道理啊?”那些聽他講學的儒家學者這才心悅誠服了。 7. 對牛彈琴的古文和意思 釋義] ①比喻對蠢人談論高深的道理;白費口舌(主要譏笑聽話的人聽不出所以)。②比喻說話時不看對象(主要譏諷說話的人);對不懂道理的人講道理;對外行人說內行話。常含有徒勞無功或諷刺對方愚蠢之意。 [語出] 漢·牟融《理惑論》:“公明儀為牛彈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聞;不合其耳矣。” [正音] 彈;不能讀作“炸彈”的“dàn”。 [近義] 無的放矢 舉措失當 [反義] 有的放矢 [用法] 對牛彈琴有譏諷的意思;但須區別對象。壹般作謂語、賓語。 [結構] 偏正式。 [例句] 對目不識丁的文盲;談文藝創作;無異於~。 [英譯] play one\'s guitar to an ox;waste one\'s effort [成語故事] 戰國時代,有壹個叫公明儀的音樂家,他能作曲也能演奏,七弦琴彈得非常好,彈的曲子優美動聽,很多人都喜歡聽他彈琴,人們很敬重他。 公明儀不但在室內彈琴,遇上好天氣,還喜歡帶琴到郊外彈奏。有壹天,他來到郊外,春風徐徐地吹著,垂柳輕輕地動著,壹頭黃牛正在草地上低頭吃草。公明儀壹時興致來了,擺上琴,撥動琴弦,就給這頭牛彈起了最高雅的樂曲《清角之操》來。老黃牛在那裏卻無動於衷,仍然壹個勁地低頭吃草。 公明儀想,這支曲子可能太高雅了,該換個曲調,彈彈小曲。老黃牛仍然毫無反應,繼續悠閑地吃草。 公明儀拿出自己的全部本領,彈奏最拿手的曲子。這回呢,老黃牛偶爾甩甩尾巴,趕著牛虻,仍然低頭悶不吱聲地吃草。 最後,老黃牛慢悠悠地走了。換個地方去吃草了。 公明儀見老黃牛始終無動於衷,很是失望。人們對他說:"妳不要生氣了!不是妳彈的曲子不好聽,是妳彈的曲子不對牛的耳朵啊!"最後,公明儀也只好嘆口氣,抱琴回去了。真是自找沒趣。 故:原來的.這裏指牛依舊低頭吃草. 聞:聽到. 犢:小牛. 奮:有提起,舉起的意思,這裏可以理解為牛豎起耳朵 8. 古文《對牛彈琴》的譯解 昔公明儀為牛彈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聞,不合其耳矣。轉為蚊虻之聲,孤犢之鳴,即掉尾奮耳,蹀躞而聽。” 註釋: 昔:曾經 為:給。 清角之操:這裏指高深的曲子。 清角:古雅的曲調的名稱。 操:琴曲。 如故:像先前壹樣。 非:不是。 聞:聽。 合:悅。 虻:吸血的蒼蠅。 孤犢:離開母親的小牛。 鳴:鳴叫聲,作名詞。 掉:搖動,擺動。 奮:豎起。 掉尾奮耳:甩動尾巴,支棱起耳朵。 蹀躞:邁小步來回走動。 翻譯: 曾經有壹個叫公明儀的人給牛彈奏古雅的清角調琴曲,牛依然像先前壹樣埋頭吃草。不是牛不要聽,是曲調不悅它的耳。 公明儀於是用琴模仿蚊蟲和牛蠅的叫聲,(以及)孤獨的小牛的聲音。牛就擺動尾巴豎起耳朵,小步走並聽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