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喜歡喝啤酒,好口52度的二鍋頭,42度劍南春或是人頭馬路易十三等等的,壹小口壹小口滿嘴的濃烈,燒心,上腦。
可也有些人也只為葡萄酒癡迷,壹舔壹嘬的品味從舌頭到鼻孔至咽喉竄動的果香味,除此還有林林總總的酒類。
不同性格的人愛好不同類型的酒,但卻沒有什麽高低貴賤之分,因為不管什麽酒,酒精才是所有的交集處,那才是給人反應的東西,我想那個交集處是真的人存在的地方。是可以體會名言“我們都壹樣”的地方,卸下所有身份後,老板可以跟職場小白抱著壹起哭訴辛酸,淑女紳士可以當眾卿卿我我,沈默寡言的人也能撕心裂肺的滔滔不絕。
那麽音樂呢?
還不是壹樣!
當音樂響起,到最後敲開靈魂的時候,妳我他要麽明著“騷浪賤”,要麽暗著“騷浪賤”
明著的人,大概不是肆意扭動身軀,就是搖頭晃腦或是放聲高歌之類的。
暗著的人則是寧願憋著氣跟著旋律直轉眼珠子也不願扭動的人,或是表情壹如既往的嚴肅直板,但藏在鞋裏的十個腳趾頭卻不停的在來回抖動,還有不停眨眼睛的人。
各式各樣的真是可愛的人,至少要愛就愛上這樣的人,不管是先生還是小姐。
無所謂耳邊響起的是民謠,還是搖滾,實驗,饒舌,布魯斯,爵士,古典,還是各國的民族音樂,也無所謂管妳什麽的音樂,只要可以在音樂裏閃動,就是殊途同歸,重要的是那個可以“騷浪賤”的地方。
我想熱愛音樂的人都有壹個“騷浪賤”的啟蒙地方可能是在自己的房間,學校偏僻處,吉他社裏,又或是山上海邊等等地方獨自聽著音樂發騷。
我的“騷浪賤”啟蒙的地方,是在“不良青年”行列裏,坦白說,那是壹群最有趣的人。
記憶裏,既然身為“不良青年”就得有“不良青年”的職業形象及其操守。
於是,啤酒要吧,嘴裏叼根香煙要吧,還有刺青,燙頭,摩托車,必不可少是小喇叭裏的Beyond,the beatles,五條人等等,在大馬路邊中間的植被上處或是海灘上通宵達旦。
因此音樂對我們很多“不良青年”來說都是與酒精跟香煙混合在壹起的日子,後來因為爵士樂,它們獨立了。
但我知道,酒精跟音樂之間對人的感受是有***同的壹面,而香煙在我看來就是個人情感。
很顯然,人們喝啤酒的時候很容易就抽煙的,喝白酒的時候也會。
唯獨喝葡萄酒,很難提起抽煙的興致,而爵士樂就像是珍藏已久的葡萄酒。
是慢熱的,酒氣不會壹味的往胃裏去,相對來說,葡萄酒既能讓心臟,胃盡興,也顧及咽喉,鼻孔,不易上腦,能留充足的時間給腦袋去來來回回的緩解抒發,不需要香煙來減緩血液的流通,讓腦袋輕微缺氧而放松。
不像啤酒,有多少喝多少,壹股腦的往醉裏走,就像是民謠,壹根壹根的香煙在其中燃燒殆盡。
也不像二鍋頭那樣積攢到壹定程度就斷片,那是搖滾才會幹的事。
爵士樂是微醺的,總是在酒醉正堪時,不會越過哪壹步徹底淪陷的地步,跟搖滾有所不同的是,搖滾似乎最終還是走到徹底沈醉的地步,直到人的所有精力所有的感性被消耗殆盡,不留壹絲余地才罷休。
爵士樂不會,它總是理性,不會過於被感性支配,爛醉的情況壹般很少發生。
對於我的聆聽經驗來說,它把香煙跟音樂分開了,又或者說個人情感顯得那麽微不足道。
比如品味Bill Evans的爵士三重奏中的經典專輯《Some other time,the lost session form the black forest》
就像是壹杯不停在搖晃的葡萄酒,時間越久氧化的越好便越有味道,足夠喝壹個晚上之久。
有意思的是,不同類型的酒似乎都可以很好地對應到不同類型的音樂上,用來詮釋音樂的感受,畢竟音樂這種抽象的東西,好聽又指的什麽呢?
我想解釋抽象最好的辦法就是用另外壹種抽象來解釋抽象。
實驗性的音樂,各種千奇百怪,意料不到的聲音,違反正常思維的雷雨閃電聲也可以跟輕快的鳥叫聲壹起,這種想象不到的酒只有雞尾酒,帶來的總是驚喜,有時驚喜到讓人開心到可以看見壹排牙齒的排列形狀。
比如,Tom waits的《real gone》這張專輯,首次聽時,“哇,歌還能這樣唱的”所帶來的驚喜讓人開心到壹路傻笑不停,跟撿了幾百萬似的。
又或者說是布魯斯,帶給人的感覺像極了是壹杯百加得朗姆酒加可樂那般鉆心,也像是壹杯威士忌,入口不太烈也不會像白酒那樣嗆鼻子,但入喉後卻鉆心鉆的十分的瘙癢。
比如,Buddy Guys的歌曲“what kind of this women”。
聽過的人就知道那把吉他能讓心肝顫抖。
說到底,還不是看妳好那口,想起著名音樂人丁薇的話“音樂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好壞,古典音樂也有很多垃圾,流行音樂也有很多藝術品。”
是啊,啤酒也有800美元壹瓶的南極洲尼爾啤酒,葡萄酒也有80人民幣壹瓶的。
妳怎麽好意思拿著80人民幣的葡萄酒不屑甚至是嘲笑喝800美元啤酒的人呢?
酒有酒品,樂有樂品。
把上萬元葡萄酒壹口悶的人的酒品還真不如慢慢喝著幾十元啤酒的人。
酒場上的眾生相像極了音樂上的眾生相,但不管怎樣,當生活對妳很壞的時候,用最恰當的酒跟音樂,狠狠的操回去,讓他娘的生活瞧瞧,把人逼急了後果有多嚴重!